天津加強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
《工人日報》(2025年06月30日 06版)
本報訊 (記者張璽 通訊員程志會)近日,天津市民政局、財政局聯(lián)合制定《關于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對入住養(yǎng)老機構的經濟困難老年人等群體的補助標準,按照集中照護服務標準與天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確定,并相應扣除其本人已獲得的養(yǎng)老服務補貼、養(yǎng)老護理補貼和殘疾人“兩項補貼”。
同時,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標準,不得超過天津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全護理照料標準的總額。
通知所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,主要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自愿入住養(yǎng)老機構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齡老年人。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已經通過基金支付基本護理服務費用的,不納入本補助范圍。